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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总人口2010年控制在944万以内
本报讯 近日,西安市委、市政府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到2010年,西安市总人口要控制在944万人以内,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
西安自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少生了230多万人,截至目前,西安市的人口已经接近800万,未来几年是人口增长的关键时期,为此,意见要求要严格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凡违法生育的,一律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严肃查处违法生育问题,党政干部和国家职工提拔使用、职称晋升时,必须进行生育情况鉴定。
对于名人、富人或民营企业主违法生育的必须依法处理,不得担任社会荣誉职务,不得参与相关奖项评选。
(赵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