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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7年12月21日
北国周末-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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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计量收费“卡”在了哪?

“用水看水表、用电看走字,而用热怎么计费,却要看居民房屋的面积。何时居民用热能自己说了算?”随着按面积收费引发的供用热纠纷的增多,实现用热计量收费越来越成为哈尔滨市民关注的焦点。居民们说,既然“热”已成为了商品,就该用多少热,交多少钱。这既能从根本上避免用热大锅饭,又能使人们养成节约用热的习惯。

“平时我们上班族白天人走屋空,但暖气却照常供;有时供得过热,就开窗散热,谁也不会在意热量流失跟自己有什么关系。现行的按照房屋面积收费的计费方式,既造成热费和热量消耗无关、热费和热耗相脱节的情况,又使得采暖用户没有节能积极性,花了不少冤枉钱。”提起现行的热费收缴方式哈尔滨市民孙红心中始终有个难解的结。

据了解,随着居民用热需求的差异性增大,像孙红一样对按面积收取热费的方式存有疑问的哈尔滨市民不在少数。

市民赵小萌说:“单纯按照供热面积收取热费的方式是不科学的,同时也使热费的收取成了笔糊涂账。既然热是商品就应该具备商品的属性,就应该有检测和计量设备,使热可以像水、电、煤气一样显示出使用量来,并可以进行有效控制。但在哈尔滨市基本没有实行单户用量,计量器控制,非24小时供热与24小时供热的用户热费是一样的,这显然是不公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据了解,目前我国北方冬季最冷的省会城市——哈尔滨在热费收缴方式上尚未全面实现计量收费,不仅使居民热费的收缴无法真正反映居民用热的多少,同时也不利于节约用热,使收费的公正性遭到了一些居民的质疑,并常常因此发生纠纷。许多热用户认为,分户计量并不是一项科技含量较高的工程,对于用户供热取暖的计量表,国内有些城市已经试验成功,哈尔滨市如果也可以引进的话,许多供暖的矛盾就会迎刃而解。 (梁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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