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收入者:主动申报纳税了吗
税务部门:将公布高收入不申报者
2006年10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个人税申报办法规定: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个人,可以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于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主动申报。没有在纳税申报期内申报的,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省地税局所得税处处长董天明介绍,我省高收入者去年是15000多人,有14000多人主动进行了申报。这在全国是比较好的,但仍有一些人抱着侥幸心理,不按期申报,不日,将在媒体公布这些人的情况。
那么是纳税人不了解政策,还是税务人员管理不到位?为什么有的高收入者不能主动申报呢?
记者采访了几名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人。个体工商户李静说,我咋知道这项政策呢?也没有人告诉我。炒股、买基金和其它的收入算不算,是否也要申报?然而个体工商户张维的话就更让人费解了。他说,我主动申报个人的收入,我能得到什么?是奖励呢,还是给我减免税呢?不申报的人你查出几个人,又能把他怎样?
一家民营企业的老总单先生说,年收入12万元的界定是什么?我个人的各项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在单位已缴过税了,也没有什么偷税漏税的行为,没有必要再去税务部门去申报,也没有人提醒我,我也没有见其他人去申报。加之自己的个人收入也不想张扬,我想看看再说。
由此看来,不了解个人收入的申报政策不是主要原因。个体工商户马先生是知道这件事,但不愿申报,原因很简单:我是个体,谁能查清我一年的收入是多少?我干啥要主动申报呢?
那么在什么行业集中申报的人多呢?董天明处长告诉记者,电力、电信、IT行业、金融。从行业看,工薪阶层在唱主角,在我省有80%申报者是工薪阶层。他们是个人所得税的主力军,这也很好理解。他们的工资一般在银行卡上,是多是少,税务部门一览无余。而那些本应该成为个人所得税主体的人,如:私营老板、个体户、明星、自由职业者,却主动申报的较少。
有的人认为:个人申报应该有奖励。一家个体户说,现在的生意不好做,今天你盈利了,国家让主动申报。我明天亏了,谁管?国家在这方面有何补贴?我即使主动纳税,国家有何好的政策,比如:银行能否给我优惠贷款?能否给主动纳税人奖励等等,主动申报和奖励应该是对等的。
另外,不能主动申报的一个主要原因也与我国传统的理念有直接的关系。中国人怕露富,很多人再富有也不愿让他人知道,更不要说让其主动申报自己年收入12万元。
董天明说,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是应该的,为何还要奖励。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功能,除了能给国家增加收入外,还能起到杠杆作用,调节居民之间收入分配,缩小相互之间的差距。如果不能对高收入者提高个人所得税,个税的这个经济杠杆不但不能发挥,还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也是对主动纳税人的不公。你不主动纳税申报,我也不主动纳税申报,易造成恶性循环。如果不依法治税,加大处罚力度,其后果不堪设想。
据了解,为了防止高收入者偷漏税的行为,税务部门实行“税号制”。比如:哪个明星演出,对方要把这个明星的税号记下来。又如,现在的收入多样性,有的是实物,是房子、汽车等,有的奖励有价证券、出国旅游等都要记下来,按价值予以扣税。再就是加强先进管理。偷漏税主要现金管理这方面的问题比较多。更重要的是税务部门要与银行、工商管理、海关、证券公司等单位联网,从源头把关,加大个税管理力度,保证监督到位。
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收入,不是简单的劫富济贫,而是政府筹集收入调剂分配的手段,用于缓解分配的不平衡。由此看来,个人所得税申报率不高,纳税人的申报意识不强是一个原因,还要从流通的环节、税收的环境找找原因才是。
本报记者 柳江河 实习生 杨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