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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有了明确标准
本报综合消息 让许多人迷惑不解的劳务派遣用工问题,如今有了明确说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做客中央电视台《新闻会客厅》时说,有三种岗位适用劳务派遣,即:劳务派遣期不得超半年、岗位为非主营业务、岗位须具有可替代性。有关人士认为,劳务派遣用工岗位标准的明确,可规范国内的劳务派遣,有效防止部分用人单位利用劳务派遣方式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可以在辅助性、临时性、替代性的岗位上使用劳务派遣工,但目前人们对什么是辅助性、什么是临时性、什么是替代性争论很多。也有部分用人单位想方设法借机解聘正式员工,把直接用工岗位改为劳务派遣岗位,然后再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员工,从而达到既节约成本又规避法律责任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