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三原惊现离奇起诉书》后续报道
检察院闻过即改亡羊补牢
本报讯 元月4日,本报报道三原县检察院办理的一件刑事案件起诉书“错误百出”,被告名字前后不一,作案时间错误,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写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形式法》,起诉内容前后矛盾。近日,三原县检察院来人表示诚恳接受舆论监督。对该报道三原县检察院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成立联合调查组,调查起诉书出现错误的原因,并区分责任大小,及时严肃处理了相关责任人,并对全院进行整改。
三原县检察院送来的“起诉书存在问题的情况说明”中说:我院起诉书存在错误反映了我院在工作中还存在工作责任心不强等不足,只注重对案件实体、程序进行审查,忽视了法律文书本身的打印、校对,从而导致了法律文书出现了不应该出现的错误。给检察机关的声誉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经我院党组研究,对负有核发该起诉书责任的主诉检察官及负责该起诉书打印、校对工作的书记员予以训诫督导。并取消相关责任人和所在科室2007年度评选先进的资格;在我院全体干警大会上予以通报批评,教育干警引以为戒,并在全院范围内对2007年所有的法律文书进行一次大检查。
本报记者 宫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