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志丹县劳动监察大队
甘当农民工的“保护神”
本报讯 志丹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始终坚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不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坚决当好“农民工的保护神”。日前,该县监察大队被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公安部共同命名为“2006—2007年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该大队高度重视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问题,特别是在受理“农民工”举报投诉工作中,要求在投诉登记、受理、立案、调查、结案、处罚等各个环节都要落实责任,避免和杜绝受理超时效、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努力做到办案程序不出错、监察内容不出错、处罚类型不出错。同时,为方便来访群众,使其所反映的问题能及时得到处理,该大队安排了领导接待日,是谁的接待日由谁全权负责接待,并要求限期处理。
替农民工从别人兜里掏钱,得有一份为民做主的责任心和为民请命的深厚感情。2007年11月26日,已是陕北的初冬季节,38名四川、重庆、甘肃籍的外来务工者,身披棉被哆嗦着来到县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他们23万多元工钱分文未见,竟然连吃饭回家的钱都没了。劳动监察大队立即给借了500元让他们先吃饭,随后通过四处调查核实,在短短的3天时间内把拖欠的工钱全部追回付清。
去年以来,志丹县劳动监察大队共接待来客来访1360人(次),政策咨询560人(次),受理拖欠工资投诉举报案件21起,帮助230多名农民工讨回拖欠工资100余万元,结案率达到98%以上,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焦永兴 李志岗 刘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