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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8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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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应主动要求签订劳动合同

本报综合消息 过完农历二月二,不少工地又重新热闹起来,农民工也开始了一年的劳作。新工期伊始,恰逢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专家提醒,今年农民工应主动要求签订劳动合同。

黑龙江省农民工维权工作站律师王有东指出,由于没有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多数农民工维权案件在审理中存在着举证难、工资标准无法核算等问题。

王律师建议,新工期伊始,农民工要增强法律意识,尽量选择一家正规的建筑单位并主动要求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劳动监察部门要加大监察力度,对违法用工单位加重处罚,追究相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相关部门也要着手组织成立行业工会,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一旦发生劳资纠纷,农民工一定要及时联系各省的农民工维权工作站,将有望得到法律专家提供的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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