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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8年04月01日
社会·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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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用户同意发送短信广告违法

近年来,垃圾短信泛滥,使广大手机用户烦不胜烦。彻底治理垃圾短信,是大家的共同心声。面对垃圾短信的泛滥,一些人心存疑问:为什么这么招人烦的垃圾短信,就没有人管得了呢?谁给了企业滥向用户发送短信广告的权利?另外一些人则呼吁:必须加大对垃圾短信的处罚力度,穷追猛打到底!

垃圾广告短信侵权又违法

岳成律师事务所的岳运生律师认为:“垃圾广告短信是一种对消费者权益的侵犯,发送垃圾短信的人强行让用户接受,虽然不收取消费者的费用,但是他们收取了广告商的费用,达到了赢利的目的,而在当初用户与运营商签订的入网协议上,是没有接收广告短信这一条的,这种垃圾短信对手机用户的正常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也属于一种强迫消费行为,应该说是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成了侵害。”

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广告法》规定,广告经营者和发布广告的载体都要有许可证,因此经营企业发布信息内容应按照《广告法》的规定,如实、清晰地标明必须标明的内容,并负有审核广告内容的责任。手机短信广告也应该严格遵守《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作为广告发布者,要核实广告内容,对广告主提供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进行查验。

要切断垃圾短信的利益链

岳运生认为,要根除垃圾短信,切断其利益链是关键。治理垃圾短信广告,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执法,发现发布垃圾短信骚扰手机用户的违法行为,就进行严厉打击,对垃圾广告短信制造者一个也不能放过。对于违反有关法律乱发短信的必须加大处罚力度。

要彻底消灭垃圾短信,是一项相当艰巨的任务。但是,通过立法与多种技术手段、配套措施多管齐下,打击和减少垃圾短信并非不可为之事。业内专家认为,手机用户应有强烈的维权意识,当受到垃圾短信袭扰时,要及时向执法部门举报,并保存好证据以备举证之用。还有专家建议,要消灭垃圾短信,一是做好广泛的宣传工作,使之家喻户晓;二是设立垃圾短信举报中心,接受用户的投诉,并将查处情况及时反馈给用户,给举报者适当的奖励;三是对于违反规定的运营商从重处罚。 (郑北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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