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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8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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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廉租住房建设稳步推进

本报讯 日前,省建设厅对今年第一季度全省廉租住房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了通报。通报显示,全省廉租住房建设呈现稳步推进态势,省、市、县(区)三级廉租住房保障体制逐步完善,廉租伴房建设项目进展顺利,补贴资金逐步落实,保障户数明显增长。但仍有少数县(区)思想重视不够,抓落实不够,住房保障普查建档工作滞后,县(区)台帐建立不规范。还有3个市23个县廉租住房建设项目报送迟缓,要件不完备,不符合要求。

今年第一季度,全省11地市107个县(市)区有40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西安、宝鸡、延安成立廉租住房保障专门机构,其他地市房管局处室兼职,明确主管部门,落实专人负责,专职人员41人,兼职人员150人,逐步形成省、市、县(区)三级保障体制。

省建设厅要求,各地务必于6月底将市县(区)两级组织领导机构建立情况报省政府廉租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县(区)制定保障规划、确定保障范围、核定保障对象、建立保障档案、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各市房产主管部门要坚决杜绝存在安全隐患的廉租住房流向市场,真正关心群众的生命安全。

省廉租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协调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做好中央和省财政廉租住房补贴资金的申请下拨工作。属于住房特困户住房租金补贴资金,严格按各市、县(区)建立的住房保障对象档案为准,未建立住房保障对象档案的县(区),中央和省补贴资金暂不予下拨。属于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按各市、县(区)年度实际完成建筑面积下拨中央和省补贴资金。具体按照《陕西省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实施办法》执行。同时要求各市、县(区)要配备专人负责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落实资金和工作设备,实现全省联通。每月10日前报上月的进展情况,7月10日前报半年的总体情况。

本报记者 薛生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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