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把维护职工权益作为立身之本
——韩城市总工会工作系列报道之
编者按:
春花秋实、硕果满枝。韩城市总工会近年来从提高工会干部素质入手,以非公企业建会为突破口,扑下身子切实维护职工权益,围绕全市整体工作大局开展各项活动,全力塑造工会社会形象,使工会在韩城整体工作中占有不可或缺的地位。本报从今天起将对他们的工作情况和经验进行连续报道,希望能对各地工会有所启发。
“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对《工会法》的这一明确规定,韩城市总工会在实践中有这样一种共识: “如果对广大职工权益的问题不闻不问,或者问了管了但没有下势解决,就是失职,工会就会失去民心、失去生存的土壤。”因此,韩城市总工会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工会的立身之本,在宏观上时刻关注职工需求,从政策源头上维权;在微观上做好信访接待,关注每一位需要帮助的人。多年来,凭着维权工作的突出成绩,韩城市总工会被广大职工称为“最贴心的娘家人”,被党委和政府称为“最放心的部门”。
建立源头维权机制
韩城市总工会开展维权工作,十分注重主动、依法。“主动,就是要建立机制,从源头上把握;依法,就是工会干部要学法懂法,以法律为武器,达到真正维权的目的。”基于此,他们始终把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和职代会制度的建立,纳入各级工会的目标考核之中,一个单位一个单位地督促检查,特别是对新建工会,采取成立一家签订一家、建制一家、规范一家。目前,全市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大幅提高,200多家非公企业全部签订了集体合同。他们还在所有建会企业中推行以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企业经济效益与职工工资挂钩等为重点内容的区域性和行业性工资协商制度。在市总工会的积极促进下,韩城市先后建立了市劳动保障局、总工会、经贸局之间的协调机制,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初步形成;出台了推进女职工权益保障专项集体合同的意见,在全市企事业单位推广实施;建立了韩城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解决农民工问题协调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涉及农民工权益的重大问题。
急难险重方显维权本色
韩城市总工会十分注意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与维护企业稳定结合起来,用市总主席谢桂云的话说,就是“做职工的代言人、为党和政府分忧”。因此,凡是市上遇到棘手和麻烦的“急难险重”事,必定有工会出现。
韩城的小煤窑多、焦化企业多、非煤矿山多,各类不安全事故时有发生,5年来,由工会接手处理的几十起不安全事故的善后赔付工作,全部及时处理到位。尤其是2005年的4·28矿难,按照市上安排,工会干部全员上阵,从认领22名遇难矿工尸体、安抚家属到制订赔付方案,工会始终把职工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赔付结束后职工家属满意、市委政府满意,没有引发一起上访事件。
韩焦公司过去长期按计划向陕钢供应焦炭,陕钢破产后,拖欠韩焦货款1800万元,后经省政府协调,由省上出资1000万元予以解决,一年内付清。但是时隔4年,仅解决了100万元。为了讨要下余的900万元,职工多次群体上访,甚至以卧轨威胁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市总工会得知情况后,立即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做了汇报,并多次同省总领导联系。后在各有关部门的协调下,900万元资金全部到帐,维护了企业和职工的利益,维护了韩城市的社会稳定。
2007年腊月中旬,100多名农民工因工资拖欠问题,封堵了建设单位的大门。工会得知情况后立即前去协调,并向工人们承诺一周内解决问题。(下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