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公开招聘央企高管所释放的信号
·王石川·
2008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16名中央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工作,日前已正式启动。
应该说,央企与欧美国家一些优秀的企业相比,在管理的过程中差距是明显的,这一点连国资委主任李荣融也不讳言。公开招聘央企高管,将改变传统的高管委任制,一定程度而言,央企负责人也将从领导干部转变成职业经理人。但是,我们必须意识到,央企负责人能否真正转变成职业经理人,不能不让人打上一个问号。众所周知,央企本身具有国字号的头衔,它的许多高管本身就可能是部长或者是副部长级别的官员,在官本位魅影仍然弥漫的语境下,央企高管能否实现彻底的华丽转身?再有,国资委已经在一些央企进行董事会试点,效果初步呈现,但与国外先进企业真正的董事会制度相差甚远。新《公司法》已经颁布近三年了,央企贯彻新《公司法》的力度和效果依然有待观察。因此,只有当董事会制度真正推广完善了、当新《公司法》真正得到贯彻落实了,公开招聘央企高管的意义才能更好地凸显出来。
同时,我们还应该承认,近年来,央企高管的高昂薪酬一直令人腹诽不已,究其因:其一、一些央企背靠大树好乘凉,它们利润的飙升是建立在垄断地位的基础之上,如果高管因之享受高薪,难免不能服众;其二、有些高管并不是真正的职业经理人,有的人在官员和企业负责人的角色中互相转换,如果享受体制内、体制外的双重好处,难免让人不满。
当然,任何举措不能毕其功于一役,让公开招聘高管承担太多厚望也是不切实际的。开弓没有回头箭,公开招聘高管已经逐渐制度化,要让这一良性举措继续推进,就必须进行更多的制度设计,当然,最根本的是要建设良好的市场法制环境,这是维系先进制度能够生根发芽直至茁壮成长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