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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学生可享受两免一补
本报讯 凡是接受县级人民政府委托承担了义务教育的民办中小学,可以享受新机制政策,按照公办学校公用经费标准对学生进行补助。近日,在省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代表会议上,委员们就《关于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进行了审议。
据了解,《决议》中提出:各级政府要依法落实义务教育经费的各项保障措施,设立义务教育经费财政专户,建立学校预算制度,强化对义务教育经费实现“三个增长”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要对学校运行成本进行科学预算,逐年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标准,缓解学校日常经费紧张的矛盾。各级政府要逐步扩大义务教育保障范围,积极研究解决城区农村户籍学生、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享受“两免一补”政策问题。
本报记者 薛生贵 实习生 楚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