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打工者应保护好自己的健康
日前,山西省工商局在对劳动市场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一些企业无视打工者的健康要求,让打工者带病参加劳动;也有一些打工者明明知道自己有病,感到身体不适,却硬要带病参加工作。例如一位女士明知经期应该休息,却被派往工地干活,由于劳动强度较大,致使晕倒在工地上;而另一名打工者在发现自己腹泻的情况下仍坚持干活,结果加重了病情……
打工者因病工作加重病情的情况下,又往往与工伤有所不同,无论是企业主,还是承包商往往会以种种理由来拒付医药费,甚至扣除工资。使打工者处于非常不.利的境地。
通过调查,打工者之所以在有病或感到身体不适的情况下仍被安排劳动或自己主动参加劳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其一是受雇于一些无资质,不规范的小企业,小单位,对于职工的病情保护没有相对规范的制度;其二是一些企业不按规定给打工者发放病假工资,打工者只身在外,少依无靠,不干活不但挣不到钱,有时连饭也吃不上,只好带病干活;其三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没有病假休息以及病假工资等条款;其四是打工者,自己不注意保护自己,认为小病扛扛也就过去了,不用太在意;其五是劳动执法检查时往往对带病工作与病假工资有所忽略……
因此,打工者由于多数单身在外,离家较远,更应该注意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健康。特别要注意以下点:一定要在打工过程中找证照齐全的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注意并要求就有病休息及病假工资,甚至适当报销一定的医药费用做出相应的规定;感到身体不适时应主动检查并及时治疗,同时主动请假或要求调换工作;如果单位强行安排自己带病工作,可以向相关部门主动反映。
(曹申义 刘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