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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8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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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以“讲”取人

·祖生·

最近中组部强调,各地在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中,要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选人用人标准,不能单凭演讲取人。这一强调对于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正确把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向,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演讲作为竞岗竞职的一个环节,在一定程度上能展示出演讲者的个人见解、思维特点、语言风格和表达能力。一些地方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中,通过竞职演讲,测试干部的基本素质,了解干部的个性特点,原本无可厚非。但是,如果把演讲作为评价干部的基本方式,甚至成为取舍干部人选的主要依据,这就不妥了。只看“讲”,很难看出一个干部的思想品德和工作能力。干部中有善讲的,也有不善讲的,讲得好的未必水平高、未必干得好,不善讲的也未必水平低、未必不能干;更重要的是,有的人言行一致,有的人言行不一,如果不将“讲”与“行”相对比,怎能看出一个人的品德如何?

目前,各地正在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提出的改革创新要求,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行大胆改革探索。在改革逐步深化的形势下,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更要注意对改革的科学指导,正确把握改革的方向。无论是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还是推出其它改革措施,都要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用人标准的前提下,认真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改革方针,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深入考察其政治上是否靠得住、工作上是否有本事、作风上是否过得硬、人民群众是否信得过,切实为党和人民把好选人用人关,为我们的事业选出大批真干事、会干事、能把事情干好的党政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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