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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一线职工涨工资
本报讯 近日,省交通厅党组专门召开会议,决定从10月1日起,对国有高速公路企业非管理岗位的收费员、治超员、监控员、驾驶员等一线员工的岗位工资进行调整。
据了解,省交通厅在2007年1月专门下发文件,统一和规范了省高速集团和省交通集团工资分配制度,基本解决了原高速集团工资方案中“职级设置过于复杂、缺少动态调节机制和一线收费人员同工不同酬”等问题。今年5月又下发了《关于修订〈陕西省国有高速公路企业工资改革方案〉有关条款的通知》,重点规范了职工试用期限及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标准、夜班津贴标准及适用范围、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等内容。
本次调整以收费人员试用期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后岗位工资1500元为基准点,治超人员岗位工资略高于收费人员,治超、收费、监控班长略高于治超人员的原则,拉开档次,以达到与管理岗位之间的合理衔接为基本思路。此次两个集团非管理岗位人员的平均工资涨幅达到69.3%。 (杜延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