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谨防“荣誉”成为贪官“护身符”
·魏俊兴·
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郑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郑其优,曾经是一个风光无限的“先进人物”。却因受贿50多万,于近日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10月13日《钱江晚报》)。
今年45岁的郑其优,因见多识广、能说会道,又有外国从商的经历,村民称其为“能人”。几年前,村里的经济条件比较落后,村民便推选他这个“能人”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兼村民委员会主任。在他领导下,郑村的面貌迅速得到改变,并率先建成了小康示范村。他也因成绩出色,在获得“如潮好评”的同时,戴上了“优秀共产党员”、“魅力村官”、“郑九万式的好书记”等多顶荣誉桂冠。谁知,就是这位被“荣誉”光环笼罩的“先进人物”,背地里却干着索贿受贿的勾当,以至于因“张口要钱,吓走了包工头”。检察机关根据群众举报,才揭开了这个“好书记”的面纱。
事实上,郑其优戴一顶顶“荣誉桂冠”的同时,伴随的就是没有间断反映其经济问题的举报信。虽然有关部门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给这个伪装分子冠以“先进”称号,但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荣誉”无形中起到了“挡箭牌”作用,或者说是其把“荣誉”当成了索取贿赂的“护身符”。要不然,怎能一边大肆为个人“创富”举报信不断,一边却接连获得各种“荣誉”?
尽管谁也无法确保模范不变囚犯,但有些尤其是并非个别的官员先进,之所以沦为阶下囚,除了蜕化变质,成为金钱的俘虏,做出与“荣誉”称号背道而驰的事情,一些人原本就是冒牌货,就不够先进条件甚或劣迹斑斑,却阴差阳错地成为“先进人物”。这样的“先进”,是对先进的讥讽,只能在社会上和民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我以为,要避免和防止腐败分子混入“先进”行列并不难,一是真心听取周围群众的反应和呼声,二是看看纪检检察部门是否有举报信。
谨防“荣誉”成为贪官的“护身符”,既是事实给予我们的提示,也是教训给予我们的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