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女职员辞职留信”的警示
某私企职员小邓,为老板留下了辞职信,历数了老板的15条“恶行”,诸如:“无故霸占员工私人物品”、“专制制订休假安排”、“从不兑现加薪承诺”等等,而用老板刘先生的话说,“离职前,她对工作任劳任怨,怎么临辞职就成了“河东狮”?……有意见为什么不反映呢?”(10月16日《陕西工人报》三版)
看罢这则消息,笔者确实有很多话要说。平心而论,小邓的做法不免有些偏激,但从老板刘先生的话里,我倒听出了弦外之音。小邓从温顺到“河东狮”的反差,的确与老板的15条“恶行”不无干系。我对老板关于“有意见为什么不反映”有必要进行一番说明,这个问题搞清楚了,我相信像小邓这样的偏激之举是绝不会发生的。
既然刘先生对小邓列举的“恶行”表示“绝大部分属实”,那就说明,公司在管理上的确存在“一言堂”现象,没有推行民主管理,况且老板自身的行为可能也存在瑕疵,在资强劳弱的现实情况下,对员工来说,就业压力很大,即使员工对公司管理和老板言行有看法,有意见,一般是不会直接反映的,即使遇到有些老板征求员工意见,他们大多都是“无话可说”,采取默默承受的态度,因为怕丢掉饭碗。再说了,“无话可说”也有两种情况,一是员工对公司管理和老板的工作、生活作风较满意,所以没什么可说的。二是员工开始提意见、谈看法,老板不屑一顾,不理不睬甚至打击压制,员工觉得“好心当成驴肝肺”,就心灰意冷,“无话可说”了。当然第一种情况并不多,因为再好的企业,再好的老板,总有不如人意之处,不可能“无话可说”,显然主要是因为第二条了,员工不敢说、不便说,说了也没用,自然也就“无话可说”了。
小邓之所以选择在离职时发泄,确实是万不得已而为之,她只是仅对公司管理和老板个人有意见而已。对于有些长期违法的企业,员工在职时不敢说“不”,更不敢举报,都是选择在离职后予以揭发。不管是哪种情况,都给我们发出了警示,一是企业管理存在弊端,二是有关部门的监管力度不够。所以,要让职场中的人在离职时选择“好聚好散”,作为员工,要有职场道德,文明离职,作为企业,推行科学化、民主化、人性化管理,让员工高兴而来,快乐而去。作为老板,提高自身素质,增强个人魅力,让员工在职时是部下,是亲人,离开时是朋友。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劳资双方的监管,特别要加强对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管,为员工撑腰。 (冯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