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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8年11月14日

陕西工人报北国周末-头版 仅是因为穷吗? “格子铺”之风因何渐盛? 杨湘洪被“双开” 广告 供热成本如何透明 党史要提倡讲真党史 倪润峰卸任与一个时代的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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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国周末-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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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是因为穷吗?

陕西神木县公安局大柳塔分局参与向辖区煤老板收取“赞助费”事件被媒体披露后,陕西省公安厅、榆林市公安局以及神木县公安局目前已在对此事件深入调查,相关部门表示将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参加“座谈会”的大柳塔分局副局长魏小敏被暂停职务,并由纪检部门立案调查。

一些人感叹“交钱都轮不上”

“大柳塔刑事案件的频发,使不宽裕的经费更加紧张。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原则,倡导花钱买平安,平安促发展,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我们期待你们的大力支持。”

据《华商报》报道,11月8日上午,陕西省神木县煤焦协会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仑镇的神东宾馆组织召开了一次“平安协调座谈会”。在会上,神木县公安局大柳塔分局某领导倡导辖区煤矿“买平安”。此话一出,几十个煤老板“自愿”出资“赞助”,座谈会上共集资219万元,其中现金113万元,转账106万元。因地方小人多,一些人感叹“交钱都轮不上”。不一会儿,装钱的大纸袋已装不下了,桌子上堆了一堆钱。

据《潇湘晨报》报道,这次座谈会的会场没有悬挂任何标语,所有参加会议的公安干警没有一人穿警服。涉事各方低调得近乎神秘,但是天底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藏是藏不住的。随着事件被一层层地拨开,隐藏在事件背后的诸多“疑点”让人不胜唏嘘。

警方办案“手紧”,将手伸向了煤老板,这合法吗?

《扬子晚报》评论说,“刑事案件的频发,使公安机关并不宽裕的经费更加紧张”——这话是有潜台词的:没钱不好办案,就不好保护辖区内近百个煤矿的安全。如果想获得安全保障,“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原则,倡导花钱买平安,平安促发展,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查了很多规章制度,实在找不出“公安缺钱让煤老板赞助”的所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原则”在哪里?

《新京报》更是指出,这不是一种政策执行上的偏差,而是利用职权公开索取财物的行为,如此执法者知法、犯法而且试图规避法律的监督,其性质相当恶劣。这种警矿之间的“赞助关系”,不但是一种可能的“勒索”行为,更可能是权力问价于罪恶的开始。当大柳塔公安分局把手伸向煤老板的腰包时,或许前者已经在用手中的权力,衡量他们所能够取得的利益。这个时候,权力已经涉嫌蜕变为罪恶的工具。

如此“创收”与选择性执法

“花钱买平安,平安促发展,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既然小煤窑老板发了大财,带来了当地前所未有的治安问题,而受这种治安问题威胁最大的,又是煤老板,所以,从他们那里收一点赞助费,用以保护他们的人身财产安全,看起来似乎真的“不过分”。

但是这样收来收去,警察变成什么了?

《西安晚报》还指出,向煤老板收取额外的“赞助费”,将可能产生“选择性执法”,破坏执法公正。“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有了“赞助费”,煤老板自然会要求享受“VIP”的治安服务,在普通公民与煤老板同样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刑事案件时,优势的执法资源极有可能向煤老板倾斜。

老板的生命财产要保护,普通民众的生命财产也需要保护。如果有钱的多保护,没钱的少保护,甚至不保护,这从根本上违背了人民警察的宗旨。从这个角度看,“花钱买平安”,公众无法知道煤矿主花钱买来的平安,究竟是社会的平安,还是少数人为所欲为的平安。

出售了“平安”的“公安”,会不会沦为金钱的“保安”?

这是否已成“潜规则”

“警察是群众的贴心人”、“有问题找警察”是连小学生都知道的常识。公安机关的公权力性质决定了“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成了铁的纪律。然而“公安收取赞助费”事件似乎“不会让我们惊诧”。

《羊城晚报》网站载文指出,少数地方的少数公安机关和警察开始发生“变化”,与群众之间的关系开始出现了“主仆倒挂”现象——在少数地方,“赞助钱”则破案,不赞助则不破案,甚至不立案的现象一度成为公开的秘密。因此,在二十年前丢双鞋都可能积极报案,而如今丢辆摩托车往往也只能认倒霉。

因此,人们有理由疑问,这是否已经成为“潜规则”。

《潇湘晨报》网站载文指出,退钱只是事情处理的第一步,后续的工作还有很多。如果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仅仅查处一个大柳塔分局,不知举一反三、扩大战果,今后难免“按住葫芦浮起瓢”。 (渠宏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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