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瞒报就应重罚
·许双福·
近日,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陕西华东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故意隐瞒事故的行为处罚100万元。2008年10月16日21时30分许,该公司一名四川籍民工在一建筑工地作业时,从高空坠落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该公司法人代表朱某指示下属不许声张,严格保密。10月18日,西安市安监局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会同市总工会、市建委等部门前往该工地进行核查,该公司现场人员仍否认曾发生事故,拒不向调查人员如实报告事故情况。直至当晚23时许,陕西华东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朱某才到工地向调查人员如实讲述了事故经过。
对于瞒报安全事故者,给予重罚是大快人心的好举措,不把安全当回事,就要为此付出高额的代价,很多时候不动点真格的,好像对于这些人只是隔靴挠痒,他们难以从心灵深处得到触动。有时候仅靠说服教育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实质问题,把经济处罚贯穿其中,使其长长记性,不要把安全不当“干粮”,重罚之下出规矩,往往是最行之有效的硬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