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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1年03月07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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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高最低工资标准不仅仅是企业的事情

从前日起,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1100元/月调整为1300元/月,上调幅度近20%之多,而上一次上调就在不到一年前。由此可见,一方面广州市政府正在想方设法降低民众尤其是低收入群体的通胀压力,另一方面也从某种程度说明通胀形势之严峻。

从现实来看,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之后,大多数劳动者都会从中获益;但要注意的是,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并非皆大欢喜的事情。首先是企业,可能大部分企业受最低工资标准的影响并不大,但肯定有部分企业的雇佣成本本来就相对很高,现在可能因为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而雇不起人;其次受损的是少部分劳动者,如残疾人、老年人,他们可能市场价格只值1000元,但最低工资提高了他们的劳动价格,企业宁可雇佣更好的劳动力也不愿多花钱雇佣他们,他们反而会因为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而失业。

任何干扰自由市场的政府行为都有利有弊,这是政府干预劳动力价格的必然结果。但在严峻的民生形势和经济形势面前,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仍有合理性。企业如果能够不在乎是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表明企业本身已经处于产业链相对高端。相反,那些最容易受损的企业往往处于产业链的低端,如果通过此举淘汰这部分企业,恰恰是一种倒逼型的“腾笼”。

我们不排除调高最低工资标准也可能将一些有潜力的刚处于创业初期的企业淘汰,但整体利害上说仍然相对有好处。现在政府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相对是把压力转移给企业,因为那些多付的工资并非要政府承担。但加大企业压力对经济转型来说并非好事情,如果一定要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话,可以由政府来负担其中一部分带给企业的压力,比如可以通过财政补贴企业。这几年我们常讲要改变收入分配结构,怎么改变,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就是一个办法,但是政府也应该要分担一部分,不要把压力全部丢给企业。 (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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