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住房限售并不比限购高明
全国政协常委、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先生在两会期间对目前在全国一些大城市普遍推行的商品房限购政策提出了批评,他认为应该换一个思路,即把限制购买改为限制出售。他表示,公民有购买房屋的权利,不能有地域歧视,限购作为短期政策可以,但作为长期政策不行,应该把限购改为限售。买房子之后再卖要受限制,比如,如果一年之内就卖,就要按房价的16%征税,第二年卖则可以降低为12%。
厉以宁提出的这个主张,在限购政策饱受批评的背景下,得到了舆论的肯定。确实,与限购政策简单地将居民户籍作为购房依据相比,限售政策更多地运用了市场手段。但是,限售是否一定也能收到理想的效果,值得认真探讨。
当限购改为限售以后,由限购所产生的一些衍生问题固然得到了解决,但是,已经被有效遏制的投资投机力量必然卷土重来,从而使正在失去支撑的高房价再度获得支撑。当然,按照厉先生的设想,如果推行限售政策,投资投机力量就会失去再度进入市场的兴趣。但是,厉先生提出的限售并不是禁止出售,如果真是这样,它与限购没什么区别,同样与买卖自由的市场经济原则不相符合,因此所谓的限售其实是对住房出售课以重税,也就是让投资投机力量无利可得,白忙一场。
我国今年要投资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整个“十二五”要保证3600万套保障房建设,使保障房的覆盖率达到20%。如果这个目标能够顺利达成,那么,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也就基本有了保证,当这个问题得到圆满解决以后,投资投机力量即使仍能对房价形成主导,但也只能局限于某些高端商品房,与普通人关系不大。 (周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