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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三措施推进工资集体协商
本报讯 南郑县总工会通过与县政府的联席会议等形式,力推“两个普遍”的落实。最近,南郑县采取三项措施落实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今年,南郑县政府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的产生、协商的内容、程序以及工资协议的监督与争议处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县政府就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原则、措施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在措施上,实行“三挂钩”的办法,即: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同企事业单位享受政府税费优惠政策、领导业绩考核、工资收入挂钩;同奖惩挂钩:同企事业单位年检挂钩。对不实行企业工作集体协商工作的,取消相关荣誉称号,在推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时,建议予以否决。 (吴福杰 王文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