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拍书族”只拍照不买书
“咔嚓”,10日笔者在太原市一家新华书店购书时听到拍照的声音,抬头看去,只见一名读者左手拿着书,右手拿着相机,正对着书拍个不停。对于出现在书店的这些“拍书族”,书店工作人员表示,这种情况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他们在管理上也很无奈。
读者:省时省力又省钱
“我就是想要书中的几页内容,要是花上几十元钱买书,太不划算了。”这位拍照者告诉笔者,她最近在搞装修,看到书里这些好的设计图,想做个参考。但由于书价格昂贵,买下来没有必要,这样“摘”下来的效果也不错。
随后,一位姓黄的女同学告诉笔者,她也曾经有过“拍书”的经历。“有时候发现书内有些章节很经典,便想做‘摘要’。以前都是来书店抄书,拿着笔和本,站在那里抄,书抄完了,胳膊也累得不轻。后来看别人有拿相机拍照的,于是我也用相机将书中的内容拍下来,省时省力。”
书店:我们真的很无奈
显然,拍书确实给读者带来了方便,但是书商对此却很无奈。“虽然这样会影响我们的生意而且还不好管理,但也比以前某些人撕书和抄书强多了。”书店工作人员说。虽然拍书相比撕书和抄书较文明一些,但书店认为,书店是以盈利为目的,拍书的人多了,买书的人就少,书店的销售肯定会受到影响。
律师:书店有权禁拍照
对于书店“拍书族”的出现,祝融万权律师事务所的吴华律师认为,这个案例很新鲜,以前还未曾接触过。他通过分析认为,在出售图书之前,书籍应归书店所有,书店对自己店内的书籍拥有所有权,就有权利保护自己财产的价值不受损害,顾客通过拍照而不是购买的方式,获取了书籍中的信息,也就获取了利益,这就损害了书店的利益,所有书店有权阻止。
(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