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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基层药品配送率年底前须达90%
本报讯 近日,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进一步完善“三统一”药品统一配送工作,由各市(区)在每个县确定一家主配企业和一家辅配企业。在全省范围内尽快形成药品配送服务体系。2011年6月底前社区及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配送率必须达到80%,年底前必须达到90%以上。由各市(区)在每个县确定一家主配企业和一家辅配企业。辅配企业是主配企业的补充,当主配企业不能完成某次配送任务时,由其给医疗机构书面答复,由医疗机构自行选择辅配企业接替主配企业完成当次配送任务。 (莫瑞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