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休日的来历
1994年以前,我国法定的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八小时,每个礼拜要工作六天,只有一天休息。
1994年3月1日,国家实行职工每日工作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4小时的工时制度,即“1+2”休假制度。每逢大礼拜,就可以休息两天,而在小礼拜就只休息一天。1994年3月5日,一个星期六。这是我国新工时制实行的第一个休息日。
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将每周工作时间44小时改为40小时,即实行双休日工时制,该规定从当年的5月1日之后改为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即现在家喻户晓的双休日工作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