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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1年06月14日
煤业化工专刊-安全
07

“明星矿”上的新鲜事

近日,笔者随采风组来到铜川矿业公司下石节煤矿采访。在采访过程中,笔者除了感受到丰富多彩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浓厚氛围外,还发现在这里,无论职工还是干部,谈论最多的就是近来矿上发生的三件新鲜事:井下小超市、帽子实名制、矿长也自罚。

“井下小超市”

“俺们在井下工作时间长,体力消耗大,井下潮湿又三班倒,时间长了脾胃都不太好。自从有了这个免费小超市,俺们能喝上热水、吃上热饭。”下了27年井的综掘队生产班电工李明伦在谈起“井下小超市”时兴奋地说:“小超市就在俺工作地点设着,方便的很,这是矿领导给俺们办的一件实事。”

原来,这是该矿实行亲情化管理,千方百计调动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为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出的新招。4月份以来,该矿紧密结合井下工作实际,以及工人班中饮水、就餐难等具体问题,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投资近10万元为5个采掘工作面饮水点配备了防爆热水器,真正让员工在潮湿的井下能喝到热水,驱赶寒冷;同时还配置了食品柜和医疗保健柜,极大地方便职工按需所用。

“帽子实名制”

“手机卡有实名制,银行卡有实名制,火车票有实名制,实名制越来越时髦了,没想到咱矿工的安全帽也有了‘实名制’。”青年矿工小李拿着印有橙红色姓名和班组名称的安全帽感叹地说。

为了增强职工安全责任意识,该矿为全矿每名入井职工统一制做了“实名制”安全帽,要求从5月1日起,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戴“实名制”安全帽。使管理人员在井下能够将各类违章人员第一时间落实到区队,落实到个人,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现场管理。遇到突发事件,也有利于组织人员快速撤离作业区,保证矿工安全脱险。职工戴着有自己名字的安全帽,在井下也能够时时保持警惕,自觉遵章守纪,有效规范职工的安全行为。

“矿长也自罚”

“知道吗?矿长罚自己3000元,当场交的罚款。”这倒挺新鲜。全矿发行的该矿“安全简报“的白纸黑字摆在那里,无法不信。

听了下石节矿党委书记李国璧的介绍,才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5月22日四点班,综掘一队职工杜盼盼在3031进风巷打帮部锚索时,不慎被机头外部的铁丝划中左眼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作为安全包保矿领导,该矿矿长李文辉首先在领导班子会上做了深刻检讨,并拿出3000元现金在会后交了罚款,随后,才处罚了相关责任人,这件事情在全矿职工中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对此,李矿长多次说,“罚钱不是目的,目的是罚一次就要让违章职工和个别不做为的干部牢牢记住安全的重要性”。

在实际工作中,该矿积极借鉴推广王村煤矿的管理经验,坚持“岗位无自由,安全无借口”的安全理念,“严”字当头,实行轻事故按照重事故处理的原则。矿长李文辉认为“违章就是犯罪”。先后制定了《关于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安全生产奖罚实施办法》等文件,编印了《一般三违和严重三违识别100条》,进一步加大了严重违章和较大隐患责任的处罚力度。

笔者与矿工们攀谈时,提及此事,他们很真诚地说道:“(矿长自罚)这是(建矿以来)从来没有的,主要也体现了矿长对咱一线工人安全的重视,也起到了领导以身作则(的作用),我们更加要安全作业了……” (鱼聪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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