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我省开展城镇退役失业人员就业创业帮扶
本报讯 近日,笔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针对城镇退役失业人员特别是城镇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退役失业人员的就业问题,我省各市(区)人社部门将开展“一对一”的就业创业帮扶。
省人社厅要求,各市(区)要认真落实《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城镇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深入基层,深入家庭,准确掌握城镇退役失业人员、城镇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退役失业人员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中在劳动年龄内人口的实际就业状况和生活状况,主动与民政、教育等部门联系,做好其子女的入学、就业和享受低保等工作,并对以上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建立相应台账和个人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为开展经常性就业帮扶提供依据,6月20至6月底,省社保厅将对各市(区)建档情况进行检查。各市(区)要按照新的报告表及时上报情况,上报时间和方式不变。6月30日前,各市(区)将城镇退役失业人员、城镇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退役失业人员的家庭就业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省人社厅。
同时,省人社厅决定,由省人社厅相关处室对各市(区)城镇退役失业人员的就业帮扶实行分片包扶。包扶处室的主要任务是,指导各市(区)落实就业帮扶政策,开展就业援助和各项就业服务,协调、帮助所包市(区)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督促其按省上要求完成城镇退役失业人员的就业帮扶任务。 (杨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