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个税三千元起征点未变
未来月入4500元可减税205元
二次审议的个税法修正案草案起征点还是3000元,与一审稿相比未作调整。但是在税率上将第一级月纳税所得额1500元的税率由5%调整至3%。这样看来,纳税人的税负有所减轻。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一审稿)中,将工资薪金个税免征额(起征点)上调至3000元人民币,超额累进税率减为7级,拟取消现行超额累进税率中15%和40%两档税率。从而减轻了低收入阶层的税负,高收入阶层的税负则有所增加。
个税税率表(一审)
级数 全月应纳税 税率
所得额(%)
1.应纳税额≤1500元5
2.1500元<应纳税额≤4500元10
3.4500元<应纳税额≤9000元20
4.9000元<应纳税额≤35000元25
5.35000元<应纳税额≤55000元30
6.55000元<应纳税额≤80000元35
7.应纳税额>80000元45
注:1.该表为全国人大常委会4月审议的个税法草案内容
2.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000元后的余额
个税税率表(二审)
级数:1
全月应纳税
所得额:
应纳税额≤1500元
税率(%):3
个税税率表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速算扣除数
(含税所得额)(元)
1.应纳税额≤500元50
2.500元<应纳税额≤2000元1025
3.2000元<应纳税额≤5000元15125
4.5000元<应纳税额≤20000元20375
5.20000元<应纳税额≤40000元251375
6.40000元<应纳税额≤60000元303375
7.60000元<应纳税额≤80000元356375
8.80000元<应纳税额≤100000元4010375
9.应纳税额>100000元45 15375
注: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算账
(以收入4500元为例)
草案修改两次税额降了200多元
●现行个税方案
4500元(月收入)-2000元(起征点)=2500元(应纳税额)
2500元(应纳税额)×15%(税率)-125元(速算扣除数)=250元(税额)
●一审草案
4500元(月收入)-3000元(起征点)=1500元(应纳税额)
1500元(应纳税额)×5%(税率)-0元(速算扣除数)=75元(税额)
●二审草案
4500元(月收入)-3000元(起征点)=1500元(应纳税额)
1500元(应纳税额)×3%(税率)-0元(速算扣除数)=45元(税额)
●总结
45元(二审草案税额)-75元(一审草案税额)=-30元
45元(二审草案税额)-250元(现行税额)=-205元
注:以上月收入均不含三险一金
关于个税的每次修法,起征点无疑是一个热议的焦点。自1980年以来,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共调整过两次。第一次是2006年1月,免征额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使得执行了25年的800元个税免征额正式走进了历史。
第二次是2008年3月起,免征额又从1600元调整到2000元。而如今三年过去了,随着工资、物价水平的增长,2000元的起征点已明显不合时宜。对此,正在提交人大常委会讨论的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将起征点提至3000元。
网上近一半意见建议适当提高起征点,数额从3500元至10000元不等,其中较多建议提高至5000元。对此,官方给出的理由是,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计算,2010年我国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性支出为2167元/月,2011年按增长10%测算,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月消费支出约为2384元。
月薪1万元
税负大约减一半
此前,也有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3000元起征点较为适宜,这样88%的工薪阶层或将无须再缴纳个税。”
观点一出立即招来了网友的质疑,网友“宝墨人”说:“个税调整征求意见今日结束,据说88%的工薪阶层或无须缴个税,起征点还是3000元,我怎么就成了那12%的富有人群了呢?”
也有网友问道:“个税起征点一直在3000元上有争议。一边是专家,一边是民意。那么谁会成为社会的主流声音呢?”
对此,有专家解释说:“调整后,工薪所得纳税人的比重从现在的28%降到了12%,88%的工薪阶层都无须再为工薪缴个税。而且,月薪在3896元以下的人不用再缴纳个税,月薪1万元的人税负也减少了46%。” (温如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