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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1年07月01日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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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给职工办公积金最高将处以5万元罚款

本报讯 从今年7月初开始至11月底,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活动。对应建未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一经查实,将处以1至5万元罚款。

本次活动将针对西安地区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不规范的单位,主要包括欠缴三个月以上、未按规定调整缴存基数及暂存款挂账三个月以上的单位。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者中心将组织专项检查组上门催缴,并给予网站曝光。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对检查发现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毛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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