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高温假你休了吗?
家住西安市西郊的刘女士最近已经开始计划一家人月底的出游计划了,这全仗于她和丈夫就职的企业每年暑期所放的“高温假”。“一共是8天,正好趁着孩子放暑假,一家人好好出去玩玩。”刘女士一家的境遇令许多亲友羡慕不已。
同为大型国企,很多企业的职工却没有享受“高温假”的福利。西安公交公司一位工会工作人员介绍,公司并没有关于高温假的规定。“不是不想让职工休,而是不敢休。”她解释,由于一线司售人员本就人手紧张,如果让这些职工在夏季集中休假,无疑会对公交系统的运营产生巨大影响。
据了解,害怕职工在短时间内集中休假而影响生产任务,是“高温假”在很多企业难以推行的根本原因。而即便在已经推行“高温假”的企业,基于同样的原因也会以各种方式引导职工错时、放弃休“高温假”。
王斌所在的企业已经有近十年在暑期放“高温假”的做法了。从去年开始,企业推行了一项政策,如果职工愿意可以将“高温假”放在除暑期外的其它时间,也可以选择在“高温假”期间加班换取三倍加班工资。王斌今年就选择了加班,“大热天的去哪里玩都是受罪,买房了压力大,多赚点钱还房贷吧。”该企业负责人介绍,这种措施起到了明显的分流作用,使得“高温假”对今年的生产任务没有产生太大影响。但也有人质疑,这样的“变通”手段令“高温假”失去了它原有的意义。
国企况且这样,对于很多私企来说,“高温假”更像是一个传说。西安一家广告公司的张先生最近正在计划着去海边度假,不过他用的假期不是“高温假”,而是年假,他坦言,在私企工作不敢对各种假期有太多奢望。
和张先生相比,有些人不愿休高温假的原因实际的多。在建筑工地打工的农民工王建国说:“放假是好,但一放假工资谁发啊,一家老小等我每天这点辛苦钱养家呢,这个假的代价太高休不起。”
据了解,目前,我国还没有严格意义上的“高温假”,我国现有的有关高温劳动保护的惟一全国性法规,是1960年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该条例没有明确规定气温达到多高才可以停工,哪些工种应该停工或采取什么措施等。而这一法规还是1960年7月1日颁布的,距今已近半个世纪。
而在2007年,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规定: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在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这也是“高温假”推行程度不如“高温津贴”的原因之一。除此之外,一些管理人员表示,企业最重要的是生存,发“高温津贴”只关乎钱,而“高温假”则影响到企业的生产进度。所以造成了钱可发假不能休的局面。看来要想让劳动者在酷暑下名正言顺地享受几天高温假,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本报记者 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