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姜爱东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社区矫正工作推进会上表示,我国目前有32.9万名罪犯正在接受社区矫正。2003年至今年6月底,各地解除社区矫正的人员达到30多万名。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与监狱矫正有明显区别的非监禁教育改造方式,是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载体。社区矫正在我国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以及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五种罪犯。
(张钦 何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