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何时不再?
张春郁7月份的工资单来了,有2500多块钱,作为一名外贸企业的小白领,她自觉总收入还不错,工资单上清楚的显示这个月她的基本工资是1100元,奖金是547元,加班工资是932元。张春郁感慨地说:“理论上说,我的收入差不多够生活,但实际上的情况却是,如果我不加班,早就揭不开锅了。”
白加班 还是单位的办法多
俗话说:“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是上班,比上班更痛苦的事情是加班,比加班更痛苦的是天天白加班。”在中兴上班的赵瑾对此深有感触:“中兴是规范的大企业,从不要求员工加班,但是工作量会让你日日夜夜都自觉加班。”说到“自觉”两个字时,赵瑾不禁笑了:“公司说了,如果确实有员工因为种种原因,无法胜任高强度的工作,公司可以安排调职,但是假如真的有人提出来,肯定没有哪个部门要你,剩下的只能是卷铺盖走人。”而某家电企业的营销经理李胜利则对自己公司的有些政策相当费解:“公司规定上班打卡,但是下班却不打卡;要求大家每月合理安排休假,但是每逢节假日都不让休息,到月底休不了,休息日只能作废。”由于长期加班导致的缺乏睡眠和生活不规律,不少人已经感到自己的身体逐渐吃不消了,张春郁说:“太困了,现在我节假日唯一的活动就是睡觉,但是身体还是明显在走下坡路。”她打了个哈欠,说:“我的生活就是工作,跟《摩登时代》里的卓别林差不多。”
除了逼迫员工“自觉”加班、模糊工作时间外,很多用人单位还存在着加班费计算标准的问题,不少企业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是按照底薪、甚至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的,而不是根据员工月度收入计算,所以加班的成本在老板眼里看来很低。而有些用人单位则压低固定收入,提高加班费标准,引诱员工加班。据曾经在一家韩资企业工作过的王先生回忆,面试时问公司的人事官,一个月收入能有多少?人事官回答:“那要看你一个月想赚多少钱了,加班费是我们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
就业难 员工有苦不敢言
相对于用人单位的游刃有余,员工面对加班往往无能为力。“要么走人、要么跳楼、要么忍着。”谈到如何应对加班时,李胜利丝毫没有考虑,因为确实没有其他办法。对于一般员工而言,如果选择放弃加班,基本上也就意味着选择离开。但对于老板而言,除非是技术含量特别高的岗位,一般人离职是不怎么心疼的,很快就能找到替代者。不想加班,更不敢丢掉饭碗,员工的心情十分复杂。所以有些人白天躲在厕所里睡觉,晚上在上司面前大秀辛苦;也有些人频繁的做半天一天的调休,以免到清算时不能兑现。
在极个别情况下,员工加班是自觉自愿的。从事飞机零件加工的王总告诉记者:“我们企业绝大部分是一线工人,他们的主要收入是计件工资。如果一个熟练工人从不加班,一个月的收入大概有2500块钱,但是每天加班2个小时,周末再加1天的话,收入可能会达到4000元以上。我们公司大部分工人都是从农村出来打工的,多赚钱的愿望比较强烈。”王总坦言:“每年订单都集中在5、6两个月里,其他日子想加班公司也不允许,工人们会抓紧机遇加班。”
长期从事企业管理咨询的邱石先生告诉记者:“一般而言,企业长期存在加班现象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企业在高速成长期,人力资源的补充跟不上业务量发展的速度,需要依托现有人员的工作量弥补;二是企业管理水平不高,缺乏合理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办法,需要以勤补拙;三是部分企业充分利用了法律制度的盲区,想通过加班来降低运营成本,尤其是人力资源成本。”邱石指出:“员工加班,企业支出的实际不仅仅是每个小时十几元钱的加班费,还有大量的水、电、通信等行政开支,并且员工在加班时往往带有情绪工作,效率会十分低下,错误也会很多。如果员工因为加班导致生病、离职甚至劳动纠纷,都会大幅增加企业的成本。”
规范加班 才能规范加班费
在某军工企业上班的李玮比较幸福,公司一般不加班,主要在军品订单量大的时候加几天,平时的休息日都有保证,加班费也按标准发,基本上加一个小时班能赚20块钱,有时候李玮还挺希望通过加班赚点小钱补贴家用。赵瑾则对加班深恶痛绝:“人又不是机器,天天加班总得有个上限啊,每天干十几小时,早晚人会垮的!”李胜利的期待则标准很低,“只要公司能把我的加班算成钱给我兑现了就好。”作为资方,王总向记者谈了自己对规范加班费看法:“加班首先说明公司发展不错,所以公司应该让员工共享发展成果。但是,加班要有总量标准,超强度的工作会对员工身体产生伤害;控制加班是公司管理水平的体现,管理水平高的公司一般都能做好。”他想了想,补充道:“要对恶意加班的企业严厉处罚,让企业为过量加班付出代价。”
我们的哪些工作算加班?加班费怎么计算?因为加班受到了权益侵害,应该怎样保护自己?西安工程大学教授,陕西力德律师事务所的阮怀堂律师给出了一些建议:对于加班时间的认定需要把握三个条件:一是劳动者已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工作任务;二是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三是在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因此,认定加班不是以单位或实际工作为准。应当以法律规定的劳动时间为准。而加班费的计算,主要是基数的确定。一般情况下是约定,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没有约定,则根据法定。员工如果认为企业少给加班费了,首先要准备必要的证据,这里主要指保留加班证据,如考勤表等。因为法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其次,要掌握一年的仲裁时效,及时申请仲裁。另外,如果不服,别忘了15天的诉讼期。
在加班过程中,劳动者到底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阮怀堂律师提醒大家,第一,保留加班证据。比如,可以提供考勤表证明自己节假日出勤。第二,签订劳动合同时,最好要明确加班的相关规定。第三,正确理解用人单位的加班规章制度,履行完备的加班审批手续。比如,要履行申请、批准、确认等诸多环节。在履行这些手续的时候也是保存证据的好时机。第四,一旦发生纠纷,要学会敢于和及时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刘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