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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1年08月29日
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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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要在建设和谐企业中发挥重要作用

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建设和谐社会以来,和谐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主题,作为国有企业中的工会组织,如何适应新形势,在建设和谐企业中发挥重要作用,是工会工作者必须认真探讨的重要课题。

和谐在企业中应体现在生产安全、生活安定、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人气旺盛、充满活力等方面。工会组织的“维护、参与、建设、教育”四项职能与企业和谐紧密关联,工会组织直接面对职工群众,处于推进企业发展、协调劳动关系的第一线,在建设和谐企业中具有充分的优势、广阔的平台和有效的载体。在人员构成、资源占有、工作经验等方面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尤其是政治上、组织上、职能上优势更加明显。

强大的政治优势。国有企业,工会与党政有着密切的关系,这是工会推动和谐企业建设的政治优势。工会组织拥有党群工作会议、党政联席会议、职工代表大会等多种成熟的议事形式,工会能够参与研究企业发展重大问题和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从源头上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为推动和谐企业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健全的组织优势。国有企业工会具有健全的组织体系和完备的信息网络渠道,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履行各项职能的工作机制。工会主旨根植于群众、来自于群众,与职工群众保持着密切联系,职工的所思所想,工会组织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

明确的职能优势。工会组织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职能发挥上有着不同于其他社会组织的优势。履行《工会法》赋予的维护职能,就是要努力做到政治上保证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尊重职工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在制度建设上要通过争议调解等,保证广大职工了解和参与企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在权益维护上,依法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关心职工生活,改善职工的生产环境和工作条件,努力为职工办好事、解难事。工会的基本职能同构建和谐企业的要求是一致的。

王兆国同志指出:“工会是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建设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是工会组织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也是工会组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切入点。”劳动关系的和谐是和谐企业的基础。首先,要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依法、及时、合理地帮助职工解决问题,引导职工以合理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所求,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工会要及时准确地向党委、行政反映职工群众生活中的重大问题,推动行政解决好涉及职工利益的问题。在企业要继续坚持完善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为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筑起“防护墙”,切实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其次要协助党政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一方面教育引导职工理解企业实际困难,支持企业发展大局,一方面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职工队伍内部矛盾。第三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及时建立工会组织,配好配齐工会干部,要加强基层工会干部能力建设,指导基层工会在推动和谐企业建设中发挥作用,维护安定有序的工作局面。

加强民主管理,建设和谐企业制度。一要加强职代会建设,使其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保证职代会各项权利得到落实,切实做到企业工作计划重要事项、重大决策出台前,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并经职代会审议;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等,都要提交职代会审议、审查、表决;积极开展职工代表提案征集工作,广开言路,集思广益,,群策群力,推动企业健康发展。二要大力推进店务公开工作,把职工关心的热点作为公开的重点,运用多种形式及时向职工公开,自觉接受广大职工的监督,架起企业与职工群众之间沟通的桥梁。三要探索建立稳定的信息网络反馈系统,通过现代通信技术,采集分析职工群体动态信息,加强协调沟通,共同研究对策,做好正面教育和疏导,想方设法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严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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