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近日,环境保护部审议并原则通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等三项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部分企业危险废物出口申请的审核意见。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按照施工噪声实际排放情况,修改了场界噪声排放限值和测量采样周期,补充了测量条件、测点位置和测量记录要求,增加了背景噪声测量、测量结果评价等内容,以更有效合理地对建筑施工噪声排放实施监控。会议决定,《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经进一步修改并向社会公示后,会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