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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1年09月27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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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基层门诊四费合一

本报讯 近日,洛南县发出通知,将基层医疗机构门诊4费合1,参合群众在镇、村医疗机构门诊就诊仅需支付1元和0.5元。

根据国家政策调整,洛南县将实施药品“三统一”和“零差率”销售的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现门诊挂号、诊查、注射(不含药品费)及药事服务等4费合并为一般诊疗费,并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为:镇卫生院每人次10元,村卫生室每人次5元,含患者2天注射费,注射费包括皮试、肌肉注射、静脉注射、门诊静脉输液、小儿门诊静脉输液等。参合患者在镇卫生院门诊就诊只需支付1元,在村卫生室就诊只需支付0.5元,其余费用由新农合门诊统筹基金在家庭封顶线内支付。 (晓翔 袁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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