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2011年10月17日
权益保障
03

别让农民工为欠薪流泪

“农民工遭遇欠薪”这类字眼在各大媒体报道中常有出现,辛苦打工数载的辛苦钱最终化为乌有的事件比比皆是。这些最基层的劳动者为讨要自己的合法工资流了太多泪水与血水,更有甚者一些农民工因讨薪而被殴身亡,此类悲剧的不断上演,不但深深地刺痛着公众的心,也损害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据笔者了解,西安市早在2007年10月份发布的《西安市农民工工资保障办法》中就有规定,西安市将全面实施西安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其中有一条规定,使用农民工少于10人的用人单位,按每人不少于5000元的标准预存保证金。这也就意味着如果用人单位发生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问题,经劳动保障部门调查确认后,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其存入的工资支付保证金中垫付。但事实证明,这些农民工几乎没有人知道有这项条款的存在,并没有向劳动保障部门反映情况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而是仍抱着希望,在等待着自己的工钱。

笔者认为,“用工老板和农民工”即劳资矛盾必然会存在冲突,《劳动法》本是一部专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但如今农民工的权益成了“边界模糊的问题”,这就难怪有些劳动争议部门和法院要将农民工“像皮球一样”“踢来踢去”,这也就难怪农民工不愿通过正常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那么,如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在笔者看来,国家应大力完善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体系,构建全面的法律保障体系,并构建相应的维权组织,同时也要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让这些最辛苦的劳动者能够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杨琳)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