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国资委
国企将实施内幕消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据中国青年报消息 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内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实际控制人中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在公司内部网站或以内部讲话、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形式将信息向外界泄露,也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本人、亲属或他人牟利。
所谓“内幕信息”,是指上市公司经营、财务、分配、投融资、并购重组、重要人事变动等对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但尚未正式公开的信息。它常常被上市公司高管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方面的知情人员利用,成为内幕交易最便利的工具。
《通知》明确了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责任主体:一是直接持有股份的国有股东,二是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落实国有股东责任,保证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到位,《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实际控制人都要建立符合自身管理、运行特点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明确专门负责机构和人员。
《通知》重点强调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明确要求国有股东支持、配合上市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并对由国有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掌握的、上市公司尚未知悉的内幕信息的知情人登记程序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