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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1年11月25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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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发展出路在哪

甘肃省正宁县榆林子镇发生的幼儿园校车事故再次敲响警钟,校车安全问题再次引发社会关注。

校车事故为何屡屡发生?校车实际运营现状如何?谁该为校车安全负责?对校车的刚性需求谁来满足?

A 校车超载现象严重

接送车大多为面包车,往往几十个孩子挤一辆车

11月21日清晨,7时40分许,西安新城交警大队安监中队民警在后宰门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突击检查。一辆中巴车载着很多小学生停在学校周边,民警发现车上无超员现象,司机和车辆手续也都齐全。但这辆车上坐了二三十名小学生,却无人看管,司机也表示开车时无暇顾及学生的安全。而且这辆车的后排座位也无安全带,刹车时小孩很可能会摔倒。

张斌是蓝田县出租车司机,两年前他曾是蓝田县一所小学的校车司机。“蓝田县几乎没有正规校车。所谓的校车也就是7座、9座面包车,车身并没有特殊标示,和社会车辆没有任何区别。”张师傅说,“蓝田县几乎所有的校车都超载。”

“7座的面包车载十来个幼儿园学生还是比较容易的。后排坐5个站3个,中排坐4个站4个,副驾驶坐2个,轻轻松松载18人。”对于校车超载现象张师傅不以为然,“孩子的身材比较小,7座面包车能坐6个成年人,一个座位坐两个小孩,载上12个应该不能算超载。学生坐车不还有半价么?”

B 农村学生对校车需求较大

“黑校车”和“超载校车”多集中于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

一位教育部门相关人士介绍说,目前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都是“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城市中学生家庭住址一般距离学校不远,校车需求不大。坐校车的学生中,“流动人口的小孩、农村留守儿童占很大比重”。

据了解,“黑校车”、“超载校车”多集中于中西部、农村地区、城市外来人口聚集区、城乡结合部。有学者统计近5年媒体报道的74起校车安全事故数据后发现,在死亡人数中有74%是农村学生;49%的校车事故发生在义务教育阶段,50%在幼儿园。

据调查,农村学生对校车需求较大的原因,是因为撤乡并镇带来学区及学校布局调整,学区服务覆盖面加大,导致部分学生路途偏远必须乘车,尤其是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同时,为争夺生源,部分城乡民办幼儿园主动出车接送学生。

那么,为何屡屡出现校车“疯狂超载”?调查发现:首先,社会车辆兼营学生接送是为增加收入,若收费高则无竞争力,因此超员超载、薄利多销成其盈利的主要途径。

其次,这些接送车辆车主、驾驶员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核定载客人数是成年人,小学生、幼儿体重轻,两个都抵不上一个成年人。

第三,因为学生住家分散、正规营运公交没有向街道、村组延伸,因此这类车辆大多在乡镇内的村级公路上行驶,由于交警、路政稽查人员较少,驾驶员认为车况差一点没关系。

C 校车经营长期“入不敷出”

买车养车成本高,校车以校方租赁为主,难以规范

校车安全让人揪心,更让人担心的是,“吃力不讨好”让校车很难规范。

“一辆校车几十万,谁来出这个钱?”“即使学校出得起钱,车辆的保养等费用怎么办?”南昌市某幼儿园后勤负责人算了一笔账:以一台金杯面包车为例,油钱一年2万元左右,司机工资2—3万元,再加上车辆保险和维修保养费用等,一年下来5—6万元的开销。这笔开销,对于很多学校来说并非小数目。

据教育部门有关人士分析,一是政府买不起,由于教育领域支出在财政支出中比例较固定,依目前格局各级财政部门很难再对校车采购投入大额资金;

二是公立学校和幼儿园养不起校车。目前公立学校和幼儿园的日常运转主要依靠财政拨付的公用经费,现有公用经费水平只够维持学校日常运转,即使政府为学校采购校车,公立学校幼儿园也没有多余的钱用于维护校车运行。

要么不办校车,要么自己租赁,在这种状况下,国家出台的校车标准很难得到有力执行。

D 没人愿担的责任谁来担

校车问题非某一个部门能够解决

不办校车,还缘于不愿担责,这是很多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的难言之隐。一些老师透露,现在一些学校有专门的车接送学生,却不会去相关部门登记,他们就怕“出事担责任”。

为千方百计规避可能发生的事故责任,很多民办学校都与司机签订了挂靠合同,校车在外发生事故后,赔偿责任人是车辆实际所有人(即司机或校车承包商)及相应保险公司,学校作为名义上的车主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E 校车安全发展出路何在

政府承担主导责任,利用社会资本为公共教育服务

学校不愿负责,那么,校车究竟该由谁管,教育主管部门,交通部门,还是公安部门?安全发展,出路何在?

有专家认为,对于校车管理,之所以各部门监管职责划分不清,是因为,校车是学校为学生提供的一种交通运输服务,还是属于政府部门提供的公共服务,或者是一种经营性质的行为,这个问题目前还不清楚。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全国政协委员李蓝认为,校车的利润率较低,责任较大,如果完全交给自由竞争的市场,恐怕不会有企业愿意办校车。而且,推广校车需要多方面资源,是单纯的社会力量没有能力提供的。比如立法保证校车的路权,完善校车的标准;交通部门、教育部门等多方协调配合等。所以,政府必须承担起主导责任,推动校车工程。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谭克俭则建议,在目前政府财政无法有效满足为公立教育机构购置校车的情况下,可以引入社会中介和资本,通过招标或是承包的方式,在政府的有效监管下,将校车经营社会化企业化,利用社会化资本为公共教育提供服务。 (任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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