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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1年12月05日
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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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农民工的“娘家人”

略阳县总帮63名农民工讨回200余万欠薪

“感谢工会,感谢工会的同志们,我们终于拿到了老板欠我们的工资。虽然迟了,但这对我们来说太重要了!”11月22日,随着第一笔30万资金的到账,使得涉及略阳县三个自然村63名农民工讨要拖欠一年之久的工资终于拿到了手上,这些失去笑声的家庭终于像过大年一样高兴,不停地说着谢谢。

今年11月中旬,农民工冯彦华、唐军娃、崔友成走进了略阳县总工会的大门,他们代表63名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向县总工会求助,希望帮忙尽快拿到被拖欠的工资。据了解,这63名农民工都曾在略阳县同兴冶化有限责任公司打工,去年由于公司经营不善破产,员工解散,并将拖欠农民工的二百余万元工资转入了略阳县城关镇大坝村堰河石灰厂账户,由石灰厂代为支付职工工资。然而,当农民工向石灰厂讨要工资时,却始终被石灰厂以资金紧张为由拒绝偿还拖欠的工资。

“我们已经找过石灰厂多次,也找过相关部门,可是一直都没有解决啊。”农民工冯彦华激动地说。因为多次讨要无果,被欠薪的农民工大多情绪很激动,他们抱着最后的希望来到工会,希望工会帮助协调解决。

在收到投诉材料后,略阳县总工会立即行动起来,迅速与堰河石灰厂负责人通过电话核实工资拖欠情况。在得知由于略钢公司一直未能结算与堰河石灰厂原料款,所以导致石灰厂资金紧张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后,县总工会就立即与略钢公司取得联系,及时启动了与政府建立的“联席会议”制度,县政府办主任、县总工会主席秦军、略钢公司代表工会主席兼纪委书记赵治林、农民工代表等参加座谈协商会。

经过工会干部们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说法、讲法,工会与略钢公司、堰河石灰厂达成了调解协议:从2011年11月起,略钢公司每月按时支付大坝村堰河石灰厂原料款30万元,分7个月付清210万元全部欠款,石灰厂在每月将收到的原料款及时支付给农民工,用以支付拖欠的工资。

11月22日,在工会的主持监督下,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拿到了第一笔工资。农民工崔友成激动地说:“如果没有工会的帮助,真不晓得啥时候才能讨到这笔工钱?这个年也不晓得咋个过?”

略阳县总工会提醒在外务工人员,如遇欠薪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事件,切不可采取非法或过激行为导致事件进一步恶化,一定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本报记者 鄢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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