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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1年12月06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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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居民医保一体化上新台阶

本报讯 宝鸡市县区中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的凤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又上新台阶。

地处秦岭腹地的凤县,从去年开始便在宝鸡市县区中,率先实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同时使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标准全部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新农合住院补偿封顶线由去年的3万元提高到5万元,省、市、县、乡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比例分别提高到45%、50%、70%、85%,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中医药报销比例在住院报销比例的基础上统一提高10%。从9月1日开始,又将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至90%,乡镇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至100%,城乡居民参保积极性大大提高。全县城镇职工参保率达到99%以上,农民参合数为80487人,新农合参合率连年稳定在98%以上,城镇居民参保率达到95%以上。 (张革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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