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解决眼前拖欠的工钱再说
元旦、春节将至,农民工能否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又成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司长邱小平认为,最重要的是加强立法,尽快制定、出台《工资支付保障条例》,进一步明确工资必须由直接用人的单位按月支付以及工资保证金等支付保障措施。同时,加大执法和惩处力度,尽快出台“欠薪入罪”的具体解释和操作办法。此外,还应着力加强地方政府的监管责任和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力量。
之前,欠薪不上刑,人们期待以“欠薪入罪”的方式,给农民工带来福音。今年2月,全国人大通过了《刑法(修正案)》,恶意欠薪入罪,公众充满期待地希望能遏制欠薪现象,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然而,年底众多欠薪现象告诉人们,欠薪现象不会因“欠薪入罪”而消失,“欠薪入罪”只完成了治理欠薪工作的一小部分,欠薪的更多问题依然有待解决。
应当看到,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是当务之急,被拖欠的农民工等不起。不论按刑法处罚,还是按劳动合同法等法规,处理欠薪问题都不缺法律依据。不过,农民工如何过好今年这个年,高高兴兴回家团圆,才是最实际的问题,因此,我们应立足于先解决眼前拖欠的工钱再说。
寻找欠薪入罪操作办法,打造无欠薪社会,是理想,也是希望,过于依赖甚至把欠薪相关的问题与责任推卸到立法不足、缺乏执法依据上,恐怕难以服众。近几十年来,哪里有农民工,哪里就有欠薪,而欠薪的头绪很多,处理欠薪的方法也很多。人事、劳动监察、社会保障、建筑管理等单位,如果都真心实意帮助被拖欠者,欠薪也就难以成为“问题”
拖欠工资案件增加,固然有用人单位经营困境的因素,也有立法因素,但解决欠薪难题,当从点滴做起,从实事做起,从眼前做起,从各个欠薪纠纷案件处理中,摸索处理欠薪问题的捷径,不能画饼充饥,更不能寄希望于用人单位的良心发现。每一个被拖欠的农民工都睁大眼睛看着,谁是真心解决欠薪难题的,谁是只会说漂亮话的。 (付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