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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首次为失业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获得补贴的失业人员共计有35807人
记者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青岛市人社局、财政局、物价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为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这在青岛市是首次。
据介绍,从2012年起,当季度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超过5%时,青岛市将启动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该季度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据了解,2011年全年青岛市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7.1%,符合发放条件。
据了解,青岛市此次获得价格临时补贴的失业人员共计有35807人,其中市内七区标准为每人每月42.6元,所辖五市为每人每月39.1元,领取月数均为共六个月。符合发放条件,目前仍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其价格临时补贴将随同当月失业保险金一并发放;已停止领取或已领取完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将由各区(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街道劳动保障中心通知个人办理领取补贴手续,确保补贴尽快发放到失业人员手中。
(苏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