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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2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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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公布一批严重违法广告

据新华社电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期对今年2月全国部分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发布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类广告进行了监测抽查,并于昨日公布了监测抽查发现的部分严重违法广告。

其中发布于我省的广告为:十一味甘露胶囊、二十五味珍珠丸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西藏金珠雅砻藏药有限责任公司)。该广告属于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处方药广告,以健康资讯节目形式变相发布,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误导消费者。

HD元素食品广告(生产厂家为武汉东方之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该广告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宣传食品的治疗作用,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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