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榆林30个乡镇工会推行标准化建设
对验收达标的工会一次性补助20万元
本报讯 为推动重点乡镇工会组织建设,促进乡企和谐发展,榆林市今年确定了30个重点乡镇工会,实行标准化建设。对验收达标的乡镇(街道)工会,给予一次性20万元补助,以保证重点乡镇工会正常活动的开展。
按照榆林市委、市政府“两办”下发的《榆林市重点乡镇工会建设标准(试行)》,重点乡镇(街道)要依法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工会必须具备有牌子、有印章、有台账、有制度、有活动、有场所的“六有”标准。乡镇(街道)工会联合会的委员名额一般为7至29人,乡镇(街道)工会每届任期3年或5年,选举主席1人,副主席1-2人。工会主席按同级党政副职配备,工会主席由党委副书记兼任的,要配备专职副主席,专职副主席享受乡镇(街道)党政副职待遇。建立乡镇(街道)工会联合会和乡镇(街道)总工会应按照有关规定同时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
按照标准化建设的要求,重点乡镇工会要围绕乡镇(街道)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进一步明确了重点乡镇工会的9大职责。主要有:团结和动员职工为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做贡献;负责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工会组建、发展会员工作,指导基层工会搞好组织建设;推动建立与政府联席(联系)会议制度和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并积极参与协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区域性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和民主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参与协调处理劳动争议;监督落实劳动保护措施,改善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组织培训基层工会干部,维护基层工会干部合法权益;负责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实施送温暖活动;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建设“职工之家”和“双爱双评”活动和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的评树、管理、推荐工作,不断增强基层工会活力。
为确保重点乡镇工会标准化建设,榆林市还规定重点乡镇工会应单独设立账户,所属基层工会上解的经费与县(区)工会协商留成比例,形成重点乡镇工会经费保障机制。按照“以奖代补”的原则,市总工会在县区总工会推荐申报的基础上,对重点乡镇工会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按有关制度,对重点乡镇工会提供补助。 本报记者 阎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