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2012年04月23日
头版
01

我省调整部分汽车客运站站务费

4月20日起执行新标准

本报讯 笔者从省物价局获悉,从4月20日起,我省部分一级汽车客运站旅客站务费标准调整,宝鸡、延安、榆林、咸阳、杨凌、绥德、商州一级汽车客运站执行对等收费标准,新的收费标准自4月20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

收费标准具体调整如下:延安汽车站、咸阳汽车北站、宝鸡汽车站、榆林汽车北站,票价10元以上收费标准调整为1.50元/人次,票价10元以下收费标准调整为0.30元/人次;杨凌汽车站、绥德汽车站,票价10元以上收费标准调整为1.00元/人次,票价10元以下收费标准调整为0.20元/人次;商州客运站,票价10元以上收费标准调整为1.30元/人次,票价10元以下收费标准调整为0.30元/人次。 (王向华)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