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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2年06月04日
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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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

引领“特殊人群”开创新人生

本报讯 在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36岁的刘先生是当地小有名气的房地产老板。谁曾想,一年前,他曾因一时冲动与他人发生斗殴并致对方受伤,从而因故意伤害罪受到法律的制裁。刑满释放之后,在石泉县城关司法所干警们的教育感化之下,刘先生很快调整了自己的心态,并以满腔热情投入到自主创业大潮中,从而创造了令人敬佩的成就。刘先生作为社会“特殊群体”中的一员,他顺利“回归”社会的“轨迹”,既是靠自身坚持不懈的努力,更要归功于石泉县城关司法所、石泉县城郊派出所、石泉县中心法庭等部门的真切关爱。

5月23日,尽管天空中飘着淅淅沥沥的细雨,然而,在石泉县城关司法所,辖区八名社区矫正对象却心存感恩地来到这里,与石泉县司法局、城关派出所、城郊派出所、城关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们坐在一起,社区矫正对象逐个汇报自己的思想,并诚恳地表示一定要化曾经的悲痛为力量,在广阔的社会舞台上开创出一片崭新的人生天地。

近年来,石泉县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中,注重做好“特殊人群”的关爱与感化工作。他们坚持由司法部门牵头,建立了严格的社区矫正对象关爱制度,从“特殊人群”回归社会开始,坚持主动而为,从做好相应的心理疏导工作,帮助其进行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创业扶持等,从而使得“特殊人群”能够重新开始,开创人生新的精彩!

(谭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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