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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2年06月07日
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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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手机进考场用没用都算作弊

本报讯 省招办新闻发言人郝春怀强调,今年高考将执行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有四处变化。

一是新《办法》对考试作弊的认定中,将旧办法中的“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修改为考试过程中“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这意味着只要考生携带手机,即使未使用,也同样视为作弊。

二是新规明确了视频录像在认定考试作弊中的证据作用。规定考试工作人员通过视频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应当立即通知在现场的考试工作人员,并应当将视频录像作为证据保存。教育考试机构可以通过视频录像回放,对所涉及考生违规行为进行认定。通过录像回放查出来的,也算作弊。

三是对考生违纪处理上,新办法处罚力度更大:作弊严重的,可以取消1~3年本项目考试资格,更严重的,年内不许参加任何国家教育考试。

四是对考生的法律救济程序更加完善。作弊严重的,要被取消考试资格,考试部门要向考生发违纪处理决定书,考生不服的,可申诉,甚至举行听证会进行听证。体现了对考生权利的维护。

(杜娟 卢红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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