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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2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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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

人员死亡失踪须第一时间报送

本报讯 日前,省民政厅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做好当前救灾工作,进一步提高灾情初报的时效性,造成人员死亡失踪的灾情第一时间报送,并确保灾情报送全覆盖、无遗漏。

根据《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严格在规定时间内报灾,对于造成人员死亡失踪的灾情(包括企业施工区发生的自然灾害)要第一时间报送,灾害未定性或情况不清时,可先以传真或电话报灾。 (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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