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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2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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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

夜间施工须提前报备

本报讯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夜间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强调,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宜安排夜间施工,杜绝为赶工而盲目安排夜间施工;严禁极端恶劣天气情况下进行夜间施工。施工单位须提前向监理单位申请夜间施工报备,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不得安排夜间施工。

交通部提出,要实行夜间施工报备制度。施工单位须提前向监理单位申请夜间施工报备,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不得安排夜间施工。

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施工单位须认真做好夜间施工交接班工作,切实保障施工组织及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到位。严禁安排体弱、带病、疲劳以及其他不适合夜间作业的人员进行夜间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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