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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事业单位招考设置户籍限制
被指涉嫌歧视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 近日,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副教授刘小楠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在我国,虽然个人一出生便被赋予户籍,但个人的户籍状况与能否胜任某项工作并没有直接联系。“在事业单位招考中,无论以何种形式对户籍作出优惠、限制或排斥的规定,都是典型的户籍歧视,或者用一个更大的概念说,是身份歧视。”
刘小楠表示,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户籍歧视,像《就业促进法》、《劳动法》等法律的条文都没有明确作出规定。“但我国加入了国际劳工组织公约,该公约里就包括《关于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该公约要求消除就业和职业方面的任何歧视。”她说。